规范导游带团补贴(指导)的通知
时间:2019-01-28 访问量:4726
各导游用人单位,各位导游:
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归有税务部门征缴。为规范我市旅游行业导游带团补贴标准,维护导游合法权益,特对我市用人单位导游带团补贴标准给予指导,望用人单位参考执行。
一、导游每日带团(初级)应给予300-----500的工资。中高级应给予500------1000的每日工资。
二、导游在用人单位签定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,应该为导游交纳社保“五险一金”,对于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和未交社保的,市导协会将会给予劝改,直至协助导游会员诉讼至法律。
目前党和政府为职员工劳动者(包括导游)交纳社保撑腰作主,维护权益,因此,市导协导游会员切记维护自身权益,对于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者,一定签定劳动合同和交纳社保,这样对自身来讲一保权益二有保障三老有所依。遇到劳资纠纷矛盾,应该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,还是那句老话“市导游协会是导游娘家”,我们愿为导游排忧解难,保驾护航。
淄博市导游协会
2019.1.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