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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收取会费的通知

时间:2015-10-16   访问量:5991
各位导游:
近期,我市导游协会接受了上级财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例行检查和指导,对于我单位业务中不规范和制度不健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我协会感谢上级部门给予的批评和指导建议。为了更好的提高服务效率,我们将做如下调整:
一、加强监管力度,逐步解除收费项目繁杂。
1、我协会2016年将执行每人每年会费220元为主,逐步压缩休眠性会费人数(即每人每年160元),争取统一一个会费项目,逐步过渡到会费一个标准即220元。
2、考虑鼓励导游上进,提高自身业务水平,对于中、高级导游设立单独的会费标准即:每人每年统一120元。
3、不再设立其它优惠性会费标准。这样,在会费管理上,导游姓名和交费金额一目了然,统一简捷,利于监督和管理。
4、不交纳会费和未年审的导游不编入导游注册名单,依照有关规定,逾期将给予注销作废处理。
5、正常年审和已注册会员的导游,实行名单公开公布,便于用人单位和市民监督,并实行注册导游查询系统,杜绝黑导游。
二、协会工作时间:
为压缩协会工作人员开支,提高办事效率,本着高效、快捷、优质的服务思想,今后协会不再安排节假日加班,导游借证时要在工作日内预约拿证。
1、工作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     下午1:30—4:30
2、每月1—10日为导游业务受理时间,如:借证、遗失补办、补审、调入调出等。
3、节假日、周六、日正常休息。
4、特殊情况值班以短信通知为准,导游也可电话预约办理业务。
5、长年借证凭本人资格证即可,短期借证凭资格证和押金100元。
三、工作人员:
由于工作需要,协会人员进行了调整。
现有三人专职人员:王红星    岳伟伟    胡利
业务电话:2169369        会长电话:2150638
四、补齐会费:
原档管费未到期者,请于2015年11月1日起,按会费标准补齐会费。即原交纳档管费120元的补上100元至220元后长期持证即可。原交纳档管费60元的补上100元至160元后可持证一个月。
自2016年1月1日起财务收入项目上不再有档管费一项。
为统一标准,接受监督,请补费导游给予理解,补费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。持上次交款收据来协会办理即可。中、高级导游凭证书复印件办理。11月30日后不再办理补费业务,待明年年审工作结束后再予办理。




       


        淄博市导游协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10月16日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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